在中国出版史上,明朝是文化繁荣的时代。根据刘若愚《酌中志》卷十八记载,明朝时期钦天监奏准印造《大统历日》,并在书外封面印有禁止伪造私历的告示,这表明了当时对时间管理和计量标准的重视。
朱元璋下诏除书籍税,并命有司博求古今书籍。这一政策为刻书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。在1370年五月,朱元璋还改革科举制度,使得八股文成为考试内容,这直接影响了刻书业,其中尤其是坊刻对于科举应试需求大力推广各种各样的科举用书。
南京作为全国性的刻书中心之一,其金陵、白下、秣陵、建业等名目众多。其中,有钱塘洪楩平山堂、杨家经坊等著名的刻书坊,以小说、戏曲为重点,是当时社会文化交流的一部分。
此外,明代地方志编纂活动也十分活跃,每隔数十年即编纂一次,如《兴化府志》、《建阳县志》等。这些地方志体例紧密,分类较细,材料较丰富,但往往夸耀乡邦文明过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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